法律速递

每周法律快讯 2019-03-08

类别: 法律速递 2019.03.08 10:37:51

法律法规:

 

1. 2019年3月1日,国务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制定《条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条例》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精神、法律原则、基本要求,总结凝练长期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践成果,分五章、35条,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救援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规范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3/01/content_5369591.htm

来源:国家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2. 2019年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四部门以发改经贸〔2019〕352号发布《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制定《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巩固物流降本增效成果,增强物流企业活力,提升行业效率效益水平,畅通物流全链条运行。《意见》提到,物流业发展的贡献不仅在于行业企业本身创造的税收、就业等,更在于支撑和促进区域内各相关产业产生更多的税收和就业,有力推动区域经济较快增长。要把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善产业发展和投资环境的重要抓手,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关键一招,以物流高质量发展为突破口,加快推动提升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903/t20190301_929841.html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3. 2019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以证监会令第〔153号〕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法》提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903/t20190301_351633.htm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4. 2019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以证监会令〔第154号〕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为了规范科创企业股票、存托凭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相关各方的行为,支持引导科技创新企业更好地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提到,交易所应当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强信息披露与二级市场交易监管联动,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强化监管问询,切实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行为,督促科创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903/t20190302_351634.htm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5. 2019年3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19〕29号发布《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制定《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满足科创企业发行上市的需求,明确市场预期,提高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透明度,新规则针对科创企业的特点,设置了差异化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通知》提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审核实践,及时总结经验,对《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进行补充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review/c/4729640.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 2019年3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19〕30号发布《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制定《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建设,规范和引导保荐机构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做好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工作。《通知》提到,保荐机构应当基于科创板定位,推荐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等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review/c/4729623.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 2019年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制定《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意见》明确了贫困当事人的范畴,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等七类情形之一,且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当事人,应确认为贫困当事人。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pp.gov.cn/xwfbh/wsfbt/201903/t20190306_410395.shtml#2

来源: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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