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递

每周法律快讯 2023-04-21

类别: 法律速递 2023.04.21 16:58:03

法律法规:



1.2023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简称“《案例》”)
2023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案例》共5件,分别是: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谢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龚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张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化肥,假冒注册商标案;柴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详见: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304/t20230420_611788.shtml#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2.2023年4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3年4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为确保新旧资质标准平稳过渡,现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详见: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04/20230419_771210.html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2023年4月18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
2023年4月18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意见》共6方面21条,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部署,结合检察履职实际,从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以及法治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详见: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304/t20230418_611553.shtml#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4.2023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简称“《案例》”)
2023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
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2023-04/18/content_5752088.htm
来源:国务院

5.2023年4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简称“示范文本”)
2023年4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促进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示范文本。
详见:
https://www.samr.gov.cn/xw/zj/202304/t20230417_354680.html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6.2023年4月1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3年4月1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为支持办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经国务院批准,三部门就有关税收政策发布《通知》。
详见: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77/c5192467/content.html
来源:财政部

7.2023年4月14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3年4月14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支持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四部门就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发布《通知》。
详见:
http://jkw.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304/t20230418_3879427.htm
来源:财政部

8.2023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典型案例》(简称“《案例》”)
2023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典型案例》。《案例》共6件。
详见: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2304/t20230414_611291.shtml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9.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国证监会对《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
详见:
http://www.moj.gov.cn/pub/sfbgw/lfyjzj/lflfyjzj/202304/t20230414_476387.html
来源:中国证监会

10.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中国证监会立足我国国情和资本市场实际,借鉴吸收有益经验和做法,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
详见:
http://www.moj.gov.cn/pub/sfbgw/lfyjzj/lflfyjzj/202304/t20230414_476379.html
来源:中国证监会

11.2023年4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
2023年4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为加强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2017年第1号)、《国家认监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第一批)的公告》(2018年第12号)、《关于统一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的公告》(2022年第1号),现就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详见:
http://www.cac.gov.cn/2023-04/17/c_1683373663312410.htm
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2.2023年4月10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4月10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加快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打造前海深港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研究形成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详见:
http://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10539918.html
来源: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3.2023年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23〕9号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
2023年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23〕9号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提出《意见》。
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04/14/content_5751463.htm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14.2023年3月2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
2023年3月2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部门制定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9〕11号)同时废止。
详见:
http://zhs.mof.gov.cn/zhengcefabu/202304/t20230414_3879080.htm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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