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递

每周法律快讯 2021-11-05

类别: 法律速递 2021.11.05 20:36:23


法律法规:


1.2021年11月3日,中国检察官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倡议书》(简称“《倡议书》”)

2021年11月3日,中国检察官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倡议书》。《倡议书》明确,检察官和律师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职责使命,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全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合力构建互尊互信、平等相待、正当交往、互动协同的新型检律关系,积极探索检律深度交流合作模式,建立规范、公开、透明、畅通的沟通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检律协作互动中的问题,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111/t20211103_534425.shtml#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2.2021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简称“《报告》”)

2021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适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2982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3.2021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简称“案例”)

20211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案例包括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ZHENGQIAOGENG(郑巧庚)等12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和协家禽养殖公司诉五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案,吴曼诉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等。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2980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4.2021年11月1日,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简称“《标准》”)

2021年11月1日,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制定的单项标准,具体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5大类标准。《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2019年第46号、2019年第229号、2020年第137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979341/index.html

来源:海关总署


5.2021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简称“《方案》”)

2021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粮食节约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开展粮食节约行动”的部署要求,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2021-11/01/content_5648085.htm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6.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令第192号发布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令第192号发布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的重要讲话精神,证监会修订发布了《办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 11 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2110/t20211030_407843.html

来源:中国证监会


7.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令第187号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令第187号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试点注册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办法》。《办法》自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110/t20211030_407838.htm

来源:中国证监会


8.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令第188号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202110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令第188号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办法》。《办法》自2021  11  15 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110/t20211030_407839.htm

来源:中国证监会

 

9.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令第189号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令第189号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为了规范企业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相关各方的行为,支持引导创新型中小企业更好地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办法》。《办法》自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110/t20211030_407840.htm

来源:中国证监会


10.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令第190号发布《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简称“《决定》”)

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令第190号发布《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根据深化新三板改革、将精选层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并试点注册制的总体要求,证监会拟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制度的相关内容,整体平移至新制定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因此,中国证监会发布《决定》,《决定》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110/t20211030_407841.htm

来源:中国证监会


11.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令第191号发布《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简称“《决定》”)

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令第191号发布《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根据深化新三板改革、将精选层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总体要求,与改革后的市场结构相适应,证监会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 号)进行了修订,并发布《决定》。《决定》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110/t20211030_407842.htm

来源:中国证监会  


12.2021年10月29日,最高检印发4件民事检察跟进监督典型案例(简称“案例”)

2021年10月29日,最高检印发4件民事检察跟进监督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执行异议和虚假调解等领域的常见多发问题,对民事检察监督具有纠偏和引领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110/t20211029_533817.shtml#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13.2021年10月29日,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建议修订有关上市发行人股份计划的《上市规则》条文

2021年10月29日,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建议修订有关上市发行人股份计划的《上市规则》条文。鉴于越来越多发行人采用股份奖励计划,联交所建议扩大《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的适用范围至涵盖这些计划,并就此征询市场意见,咨询为期两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News/Regulatory-Announcements/2021/2110291news?sc_lang=zh-cn

来源:香港交易所


14.2021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简称“公告”)

2021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975048/index.html

来源:海关总署


15.2021年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以令〔2021〕第6号联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202110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以令〔2021〕第6号联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为确保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进入处置阶段时具备充足的损失吸收和资本重组能力,维持关键业务和服务功能的连续性,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存款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联合发布《办法》。《办法》自202112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15182&itemId=928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16.2021年10月20日,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联合以公告第470号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简称“《名录》”)

2021年10月20日,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联合以公告第470号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进(过)境旅客、进境交通运输工具司乘人员、自境外进入边民互市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随身携带或分离托运,以及邮递、快件和跨境电商直购进口等寄递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712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983035/index.html

来源:海关总署

 

17.2021年10月19日,国务院以国发〔2021〕22号发布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简称“决定”)

2021年10月19日,国务院以国发〔2021〕22号发布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决定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1/03/content_5648645.htm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18.2021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21〕103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

2021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21〕103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1/02/content_5648192.htm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19.2021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法〔2021〕255号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

20211012日,最高人民法院法〔2021255号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官考核体系,引导、规范、激励法官依法公正高效履行审判职责,推进法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意见》。《意见》自20221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法官考核的规定与《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意见》执行。《意见》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务员考核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3004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202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

20219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2992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1.2021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21〕29号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

2021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21〕29号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2918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2.2021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

20219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2993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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