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递

每周法律快讯 2018-12-21

类别: 法律速递 2018.12.21 09:23:50

法律法规:

 

1.2018年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七章,包括总则、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产品准入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受理、对申请的审查和决定、对技术创新等的特别规定、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1月30日公布的《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43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146557/n1146624/c6530622/content.html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22018年12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以财税〔2018〕154号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为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947083/content.html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3.2018年12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规定》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加强汽车产业投资方向引导、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明确禁止建设的燃油汽车投资项目范围、严格新增燃油汽车产能投资项目的准入条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完善产能监测与预警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1812/t20181218_922872.html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4. 2018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制定《公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好新旧税制转换衔接工作,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过渡。《公告》确定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计算方法。为便于单位及时调整相关财务软件,如期为职工发放工资,《公告》先行明确了上述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计算方法、申报表及报送资料。整体扣缴办法根据官方解读将会另行发布。《公告》主要包括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和非居民个人扣缴方法两部分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954941/content.html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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