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员

陈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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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陈健华律师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陈律师亦先后取得北京大学法律学士学位、英国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陈律师取得中国律师资格。陈律师是中国司法部委托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及香港的婚姻监礼人。陈健华律师的执业范围为公司收购、企业跨境投资、一般公司法和商法事务。

陈律师曾代表客户购买房地产物业和代表银行处理贷款交易。陈律师亦曾参与处理香港房屋委员会注入「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多个屋村商场及停车场的项目。

陈健华律师参与过的项目包括:

  • 代表客户收购及出售中国海南省三亚市一大型旅游及酒店的土地开发项目;
  • 代表客户收购一个目标集团(涉及境外和境内公司以及在中国大连的房地产项目)的主要权益;
  • 代表客户与美国一家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及香港从事医院管理培训和咨询领域方面的合作项目,在香港成立合资项目公司,并在内地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 代表一中国基金为其投资众多非洲国家的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客户将目标集团(包含境外和境内的公司和中国北京的房地产项目) 出售给一家香港上市公司;
  • 就中国公司在香港设立办事处提供法律意见;及
  • 就拟于中国或海外上市中涉及的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