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Express

每周法律快讯 2018-11-23

Category: Law Express 2018.11.23 21:45:07

法律法规:

 

1. 2018年11月15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6号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准则》”)

《准则》中明确该准则的规定是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或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不论该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或提供。对于不适用的情况可做适当调整但应当说明。《准则》对重组预案、重组报告书的书写、证券服务机构报告、二级市场自查报告、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及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格式和报送方式做出了详细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811/t20181116_346862.htm

来源:证监会网站

 

2. 2018年11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进行了列举,主要包括欺诈发行、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两种情形。并对情形一、二应当终止上市的情形进行列举。对于上市公司可能触及上述两种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知悉相关部门送达相应文书当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上市委员会将在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强制退市进行审议。并给予上市公司听证的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P020181116829482444974.pdf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3. 2018年11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在2018年4月第三次修订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增加2.10条“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规范,明确未经公司董事会许可不得对外发布的情形。”及2.24条“本所根据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和监管需要,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进行现场检查,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前款所述现场检查,是指本所在上市公司及所属企业和机构(以下简称“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以及其他相关场所,采取查阅、复制文件和资料、查看实物、谈话及询问等方式,对检查对象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等。总体来看,修改内容并不多。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P020181116830261276434.pdf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4. 2018年11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在2018年6月第十次修订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增加了2.11条“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规范,明确未经公司董事会许可不得对外发布的情形。”等。总体来看,修改内容并不多。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P020181116829904277781.pdf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5. 2018年11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办法》”)

公司在其股票终止上市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申请上市的,适用该办法。《办法》包括五部分,对重新上市申请、重新上市审核、重新上市安排进行了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P020181116831342901974.pdf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6.2018年1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18〕97号发布《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在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增加了2.11条“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规范,明确未经公司董事会许可不得对外发布的情形。”等,总体来看,修改内容较少。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listing/stock/c/c_20181116_4678354.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2018年1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18〕98号发布《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通知》对新老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做出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listing/stock/c/c_20181116_4678355.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 2018年1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18〕99号发布《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11月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删除第九条中的第四款“主动退市公司可以随时向本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强制退市公司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的,其申请时间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四)除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强制退市公司之外的其他强制退市公司,自其股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之日起满12个月。”等,总体来看,修改内容较少。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listing/stock/c/c_20181116_4678356.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 2018年1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证监会办公厅以发改办财金〔2018〕1442号发布《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主要规定:(1)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实施机构从事市场化债转股;(2)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3)鼓励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依法依规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参与市场化债转股;(4)鼓励暂未设立实施机构的商业银行利用现有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该《通知》实质性内容并不多,最主要是讲保险机构加入到设立债转股子公司,同时第二批股份制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债转股子公司也可能审批在即。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811/t20181119_920127.html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10. 2018年11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8〕108号发布《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发布《通知》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利用税收政策鼓励境外机构向境内投资,增强境内经济活力。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11/t20181122_3073546.html

来源:财政部网站

 

11. 2018年11月23日,国务院以国发[2018]38号发布《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以下五个方面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一、营造优良投资环境,二、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三、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四、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五、切实做好组织实施。《通知》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为新时代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明了新方向。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11/23/content_5342665.htm

来源:国务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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